总则
1. 目的:本管理办法旨在明确政府网站网上留言办理的流程、责任与要求,确保留言得到及时、准确、有效的处理。
2. 原则:坚持依法依规、公开透明、便捷高效、群众满意的原则,保障公民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
管理机构与职责
1. 管理机构:设立专门的网上留言办理管理机构,负责网上留言的接收、分类、转办、督办和反馈等工作。
2. 职责分工:
(1)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网上留言办理工作,确保工作流程顺畅。
(2)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,负责具体办理工作,并及时回复。
(3)监督部门负责对网上留言办理工作进行监督,确保工作依法依规进行。
留言接收与分类
1. 接收:通过政府网站设立的在线留言系统接收网民留言。
2. 分类:对接收到的留言进行分类,分为咨询类、建议类、投诉类等,便于后续办理。
办理流程
1. 转发:管理机构将分类后的留言及时转发至相关部门。
2. 办理:相关部门在收到留言后,应立即组织办理,并在规定时限内回复。
3. 督办:监督部门对办理工作进行督办,确保工作按时完成。
4. 反馈:管理机构负责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网民,保障网民的知情权和满意度。
工作要求
1. 时效性:各部门应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工作,提高工作效率。
2. 准确性:办理工作应准确无误,避免出现误解或遗漏。
3. 透明度:办理过程和结果应公开透明,接受社会监督。
4. 服务态度:工作人员应礼貌、耐心地处理网民留言,提高服务质量。
保障措施
1. 制度保障:建立健全相关制度,为网上留言办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。
2. 技术保障: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,提高网上留言办理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。
3. 人员保障:加强工作人员培训,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。
4. 监督保障:建立监督机制,对网上留言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,确保工作依法依规进行。
附则
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。如有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。